股东或合伙人业绩贡献不达标,三种股权调整方案,哪一种最合理?
作者:诚立会计 | 发布时间:2024-05-27这是帮一位老板梳理的合伙人股权调整的方案,自己是一家集团化公司,有初始股东3人,股权比例为大股东负责集团全面运营管理占股60%,二股东负责新业务板块占股30%,三股东负责老业务板块占股10%,当时大家也是根据出资比例分配的股权,但是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在其中二股东的业绩贡献明显与股权比例不匹配,影响公司内部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这种情况下,股权如何进行调整?有没有合适的办法?
1综合分析
首先看看问题导致的原因:
这个问题的根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前期根据出资比例分配的股权,没有进行期权池的预留,没有进行股权动态机制的设置,这就为以后埋下了隐患,我们常说合伙机制设计的时候刚开始图省事,后面会出事,只是时间早晚的区别,而且越往后公司的调整成本越高,所以提前做的叫股权设计,事后做的是股权算计。
那现在如何进行股权的调整呢?办法还是有的:就是进行利润的动态调整、股权增发机制以及股权动态调整。
2方案一:利润的动态调整
进行利润的动态调整,原先这家公司的利润分配是:预留30%的净利润作为公司发展基金,剩余公司净利润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这在公司初期可以这样简单粗暴的分配,但随着公司的发展,业务板块的布局已经不适合静态的分配方案。
我们建议是,净利润这样分配:30%的净利润作为公司发展基金,这个不变,将70%的净利润变为:40%的净利润按照各股东创造的业绩占比进行分配,也就是导向价值创造,股东创造出了业绩,为公司创造了贡献就应该获得更高的利润分配的比例,这相当于是人力的价值创造;剩余30%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导向的是原先资本创造的贡献,相当于是货币资本的价值创造。
利润高了,公司发展了,大家的股权才有价值,才能分到更多的利润。
3方案二:进行股权增发机制
导入股权增发机制。
公司每年针对业绩贡献高的股东或高管进行股权增发,比如我们可以设置公司原先股本是1000万股(按照虚拟股份制),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针对表现优异的股东或高管进行股份配股,每年增加100万股,这样股份每年都在增发,谁做出了贡献,谁每年就可以获授股份,没有做出贡献的股东,每年的股权和分红收益将持续降低。
这也就激励原有的股东或合伙人不断创造增量,不断争取获得新增发的股份,才能保证自己的股权比例不被降低,当然随着企业的发展自己的股份数量的绝对值不会发生变化或增加,但自己股份数量的相对值在发展变化,在降低,因为人数增加了,就像华为也是采用了这种增发模式,任正非的股权比例被增发到了不到1%,但华为的体量达到了8000多亿元。
4方案三:股权动态调整
原先的模式没有股权回购调整机制,我们先约定,股东如果连续两年不作为或者业绩贡献低于60%,将由公司或指定股东进行回购业绩不达标股东的股权,每两年进行回购其持有股权的50%,回购的股权进入股权池,用于激励做出业绩的股东或员工。
为什么是两年的考核周期,也是考虑行业环境和股东的贡献度,连续两年贡献都低于60%确实有点交代不过去,另外回购其股权也不是全部股权,而是其持有的50%,强调人性化和历史贡献。
还可以直接约定,所有股权先同比例稀释10%的股权,作为股权池,向做出贡献的股东转让股权,增发一部分股权,保持了股权的动态调整,强调以奋斗者为本,以价值贡献为主,利于股东持续创造价值,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5总结
段永平曾说过:“我悟到一些东西,当我发现这个东西是不对的时候,我就会停止,改正一个错误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但是不管多大的代价,及时改正的话都会是最小的代价。越晚改正你其实付出代价就越大。”股权设计出现了问题也要及时调整。
提前做好合伙人机制设计,增加动态调整的机制,成本是最小的。包括利润分配方案的动态化,股权回购或增发的动态化,导向以奋斗者为本,以股东价值创造为主,这样才能让更多的股东或合伙人加入公司,实现利润分配合理,股权配比公平,推动公司长治久安,基业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