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企税这两个数不一致被查,税局短信警告!补税1420万,汇算清缴这个风险点需重点关注!
作者:诚立会计 | 发布时间:2023-05-2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已经是难题了,好不容易申报完,以为可以松一口气,但....更惊悚的在后面。
有粉丝急匆匆的来咨询,说自己最近收到了税局短信警告,顿时不知道怎么办,现在很慌
的确,作为财务人,被税局特别关注,问几人能不慌?你不慌?应了那句“挣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唉,慌没用、抱怨也于事无补,就说咋解决吧!赶紧跟着诚立会计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稽查方向
两税联合监管来了
对比发现,部分企业的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金额和个税申报的工资薪金有很大差距。
税局以此为突破点,组织开展“两税工资薪金差异风险比对活动”,查找两者差距原因,并利用这一内在联系,对企业的“两税”工资薪金实行联动管理。
调查发现,滥用往来账科目是“两税”工资薪金金额相差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往来账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预收账款共6个往来科目。由于不直接涉及损益核算,一些企业滥用往来账,在工资薪金上做手脚,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1、将未兑现的奖金转入往来账,提前税前扣除。
某银行为激励管理层,新增奖励项目“合规性工资”,在业绩考核周期内先计提,待达到经营目标后再发放。
这部分工资薪金已计提但未实际支付,并进行了税前扣除,而个税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扣缴税款,导致“两税”工资薪金差异。
这是违规操作,最终该银行调增并补缴企业所得税655万元。
2、将股东向企业的借款长期挂往来账上,代替股息红利。
2021年,某生猪养殖公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工资薪金金额为2330.61万元,但扣缴申报的个人收入仅为476.37万元。
进一步比对发现,企业工资薪金发放明细表内,无身为高管股东的工资发放记录。查看“其他应收款”科目发现,股东从企业借用了大量资金长期未归还,这些借款就是发放给股东的股息红利。
最终该企业依法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补扣个人所得税77.75万元。
3、以母公司股权激励子公司高管,虚增成本费用。
2021年,某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工资薪金金额为5464.16万元,但扣缴申报的个人收入金额仅为3071.35万元。
核实发现,该企业通过“工资薪金支出—股权激励”项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了以母公司股权激励本单位高管的费用。
但税法规定,母子公司作为两个法人主体,本公司的股权只能激励本公司高管,激励子公司高管无法税前扣除。最终,该企业更正申报并补缴税款130余万元。
随州税务局还提到,之后将设计企税与个税“工资薪金差异预警指标”,根据不同行业调整差异阈值,将“两税”差异大于一定标准的企业列入高风险名单,重点分析。
02
01
两税工资薪金如何比对?
差异如何产生?
一、两者稽核比对的数据来源
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
企业所得税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2、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中的全年累计收入额
二、两者差异的原因有哪些?
1、正常的、合理的原因
(1)计提了年终奖
企业当年预提的年终奖在次年5月31日之前发放的, 可以在当年税前扣除,但个税是实际发放时(次年)才扣缴,形成了差异。
(2)拖延了员工的工资
企业账面上计提了员工的工资,但拖延至次年5月31日之前发放,个税在次年实际发放时才扣缴,形成了差异。
2、不合理的原因
(1)多列工资薪金支出
比如,企业伪造了工资发放明细表虚列成本以及工资薪金的核算范围不正确等
(2)少申报工资薪金收入
主要有以下情形:
a.员工发放了工资,但未申报个税,或者按照较低的收入申报个税;
b.企业多数员工的工资薪金收入常年处于5000元以下,其他收入通过报销形式发放;
c.部分员工现金发放工资,不申报个税;
d.年收入未超过6万的员工,认为可以不申报个税。
03
在每年的汇算清缴期间
税务局重点会稽查哪些方面呢?
01 企业的收入
如果你的企业少记了销售收入或是隐匿了一部分销售收入,那么,税局系统可通过你的成本和费用来比对你的利润是否为负数,或是比对你开具出去的发票,收到的货款数额以及卖出的商品,或者进一步通过大数据,查询与你交易的下游企业的相关账本数据,比对出异常。
02 企业的成本费用
如果你的企业长期购进原材料或商品时暂估入库;如果你的企业购进原材料或商品为了价格低一点而不索要发票;如果你的企业计提了费用而迟迟没有费用发票……
03 企业的利润
如果你的企业的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不一致;如果你想"财不露白",将利润少报一部分……
税局系统大数据是可以得到你所有的收入信息和成本信息的,而利润就是收入减去成本,算出你的利润不会是什么难事,所以若你的利润不一致或是少报了,都会被轻易查出来。
04 企业的库存
如果你的企业只有销售数据、而没有购买数据或购买量少,税局系统大数据会判断出你的库存一直处于递减状态,并进一步形成电子底账来比对你的库存,然后判断出异常。
如果你的企业只有购买数据、而没有销售数据或销售量少,税局系统大数据会判断出你的库存一直处于递增状态,并进一步形成电子底账来比对你的库存,然后判断出异常。
以前很多企业通过这些手段去少缴税,但金税三期的大数据系统,它可以比对你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的数据,加上判断出你的库存一直递增,几乎就可以判定你报的数据是有问题的。
05 企业的银行账户
如果你的企业销售了一批货物 ,货款也已进入到银行账户,收到的货款却迟迟没记入账中;如果你的企业取得了一些虚开的发票,而账户里面的资金却没有减少或减少额不匹配。对于这些情况,以前只要账本调整的好,是很难识别出来的,可现在金税三期和金税四期系统都会进行分析并识别出异常:
企业当期新增应收账款大于收入80%、应收账款长期为负数;当期新增应付账款大于收入80%;预收账款减少但未记入收入、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20%以上;当期新增其他应收款大于销售收入80%。
06 企业的应缴纳税额
如果你的企业增值税额与企业毛利不匹配;如果你的企业期末存货与留底税金不匹配;如果你的企业缴纳了地税附加税费,但与增值税比对不一致;如果你的企业实收资本增资了,而印花税却为0;如果你的企业增值税额偏低;如果你的企业所得税贡献率长期偏低;如果你的企业应纳税额变动太大……
以上问题,税局系统都会识别出来的。前四个维度都能识别出异常,而应纳税额就是有以上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出来的,所以税局系统通过比对你的收入、成本、利润、库存、资产资本、往期税收数据等来判定出企业应纳税额的异常。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先了解税局会重点稽查哪些方面,才能合理规避税局备查风险。
04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这9项费用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赶紧自查!
01
与公司经营生产无关
费用不属于公司的经营支出,即便这些费用有合规的发票形式,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如老板报销的家庭开支、私费公报等,都不属于公司的经营支出。有个很有意思的例子,老板从寺庙请财神、佛像等,其支出就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02
没有发票
会计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只要费用真实发生了,即便没有发票,会计做账时也应该把它确认为费用。
但是税务是以票控税的,如果没有发票,税务不会允许这类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03
发票不合规
如果发票不合规,会计做账确认费用后,费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和没有发票的性质是一样的。发票只有抬头没有税号、发票抬头有误、盖章不清晰、发票有涂改等,都属于不合规的发票。
如果是虚假发票,包括“假的真发票”与“真的假发票”,也可视作发票不合规,纳税调整处理同上。
04
替别人支付
如公司找个人借贷,支付利息时公司承担税费;公司租用民宅,房东到税务代开发票,由公司承担税费。这些税费本应由房东或债权人负担,等于公司替他们交税了。
这些税费都不属于公司的费用,做账时只能计入“营业外支出”,且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05
通过非正式渠道的捐赠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如果不是通过上述渠道做的捐赠,捐赠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06
公司支出的行政罚没支出
如企业偷税后的罚款、滞纳金,违反环保受到的处罚等,这些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说明一下,公司受到的经营性罚没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后违约支付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支付的滞纳金等,如能取得合法凭据,则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07
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
税务一般不允许资产减值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以应收账款为例,计提的坏账准备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在汇算清缴时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只有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经税务机关批准才可以税前扣除。
什么是“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呢?能得到税务认可的条件很苛刻,需要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账款收不回来了,如证明债务人死亡,负债企业破产等。
08
职工福利费超过当年工资总额14%的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工资总额8%的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继续按前项规定扣除。
还有,纳税人每一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营业收入15%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但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得额时扣除。
09
有些费用只允许部分扣除
最常见的当属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与当年营业收入的5‰进行比较,扣除额为二者较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