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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股东出资一样多,有出力的,有出资源的,怎么分配股权?

作者:诚立会计 | 发布时间:2024-06-05
合伙成立公司。

这是一位做酒类贸易行业老板咨询的问题,自己找到了两名合伙人,打算整合在一起,做大平台和规模。自己之前一直在做白酒零售行业,积累了客户和渠道资源,另外一名股东有行业经验,自己之前在酒类平台干过,想参与进来,主要做运营,第三名股东,能出资有人脉资源,但不是全职,问题来了,这三人打算各出资100万元,这股权该怎么分配?

综合分析

首先肯定不能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配股权,因为我们不能只对钱定价,没有对资源和人力价值进行定价。同时我们还要对公司的商业模式和运营模式进行分析,未来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就不断去拓展经销商,包括B端客户和C端客户,形成不断的复购和裂变,未来要打通经销商的晋升通道,要对他们开放股权,因此我们要在股权设计和利润分配中考虑进去。

具体股权设计方案

1、股权分配层面

我们按照资金股和人力股的模式分配股权,资金股占股45%,人力股占股55%。这样在资金股层面:每名股东出资一样多,每人占股15%。人力股层面:大股东作为发起人占股30%,运营股东作为运营负责人占股10%,第三名股东因为非全职参与,不分配人力股。剩余15%的股权作为期权池,以有限合作企业方式进行注册,主要用于员工和经销商激励,让员工和经销商看到利益和希望,其中普通合伙人为大股东,有限合伙人为运营股东,后续有新股东加入,进行股权转让就可以。这样最终的股权比例为大股东60%,含代持期权池15%的股权;运营股东的股权比例为25%;投资股东的股权比例为15%。 

2、利润分配方案层面我们做了动态的利润分配方案设计,30%的净利润做留存,20%的净利润按照各股东的开拓的经销商业绩贡献占比进行分配,激励股东多做业绩,特别是有人脉资源的投资股东,即使股权比例小,但是可以在利润分配中占到大比例的分红。10%的净利润向经销商开放,按照经销商的拿货业绩占比进行分配,激励经销商多做业绩,做大蛋糕,剩余40%的净利润,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3、针对经销商的激励未来连续2年完成最低业绩指标50万元,且排名前10名的经销商,公司向经销商开放股权。股权认购价格为公司净资产的价格,股权认购的数量为个人业绩/前10名经销商总业绩乘以每年释放的股权比例。具体每年释放的股权比例,将由公司根据每年的经营情况进行确定。每两年进行一次认购。 

4、股东退出层面2年内退出,只退还实际出资额的30%,2-3年退出,只退还原始出资额的60%,3年后退出按照净资产的价格进行退出。

5、其他约定 同时约定股东的股权分割,特别是股东的离婚和股东去世,原则上股东离婚不享有股东资格,只享有股东财产收益,股权去世,如果继承人具备股东资格,经过其余股东同意才可继承股东资格,这样就规避了股权的相关问题和漏洞。

总结

三名股东出资一样多,但股权比例不能一样多,要按照资金股和人力股分配股权,同时要根据项目的商业模式和业务模式,在利润分配中进行动态设置,而且要把经销商纳入激励范围,才能既分好了蛋糕,又能做大蛋糕,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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