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的这项附加扣除,别乱扣!税局提醒:每年最多扣除8400元!
作者:诚立会计 | 发布时间:2023-05-302022年度个税汇缴已经接近尾声,但是有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却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诚立会计整理发布。
这项附加扣除,
大家还是不会扣!
最近,诚立会计在《中国税务报》上看到这样一篇文章:
有关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问题,纳税人的咨询量竟然占到了个税汇算问题总咨询量的6.84%,说明大家非常关心继续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同时也反映出大家对该项扣除的具体规则并不是十分明白。
无独有偶,诚立会计翻看国家税务总局的12366纳税服务平台,关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咨询量也是巨大: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到底能扣多少?怎么扣?根据大家提出的问题,结合税务局的回复,今天一次性说明白!
继续教育扣除:
每位纳税人一年最多扣除8400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继续教育扣除分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种。相关的扣除规则如下:
也就是说: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个纳税人最多享受一项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扣除和一项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一个纳税人一年最多可扣除8400元(3600+4800)。
举几个例子:
1、小梅2023年同时取得了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和注册会计师证书。那么,2023年小梅最多可以扣除3600元。
2、小松某在2022年取得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在2023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则小松两年分别可扣3600元。
3、小张2022年就读在职博士研究生,同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职博士属于继续教育中的学历教育,取得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属于《目录》列明的职业资格。因此,2022年小张可以同时享受4800元的学历教育扣除和3600元的职业资格教育扣除,可以扣除8400元。
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要注意什么?
1、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不能重复享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个纳税人最多享受一项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扣除和一项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也不可同时享受。
2、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扣除,有条件,必须是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
无法判断自己参加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能否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可以参考人社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也可以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小程序进行查询。《目录》共72项,含专业技术人员资格59项(其中准入类33项,水平评价类2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3项,这些职业资格涵盖了经济、教育、卫生、司法、环保、建设、交通等国家重要的行业领域。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教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医生资格、导游资格、税务师资格等,都属于符合条件的职业资格,在获得证书的当年可以享受定额扣除。
3、纳税人接受境外的技能培训,不能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例如,孙某在境外读研,并取得了境外颁发的证券及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不能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4、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最长只能享受48个月的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这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例如,王某接受了四年的计算机成人教育,已享受了48个月的继续教育扣除,但未能正常毕业,需要继续攻读一年,由于已经超过48个月,剩余一年不能继续扣除。
5、纳税申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采取凭证书信息定额扣除方式。
(2)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后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证书编号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3)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只需要填报其中一个即可。如果同时存在学历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继续教育情形,则每一类都要填写。
附:个税7项专项附加扣除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