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风险成本控制分析
作者:诚立会计 | 发布时间:2023-05-29为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税务风险成本控制水平,本文提出建立健全税务风险控制制度基础、构建税务风险预测系统、周期性监控税务风险等方法。
在此基础上,围绕准确把握企业资产损失内涵、主动防范并化解自行申报制度潜在的风险等企业税务风险成本控制要素加以梳理,希望为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提供参考。诚立会计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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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管理中税务风险内涵简析
一、税务风险的种类
现阶段,我国企业一般会遇到以下四种类型的税务风险。
(一)税务违法风险
这种税务风险是指某些企业经营者授意财务管理人员,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方法(作假),完成进项税额非法抵扣或进行所得税前列支。
(二)非主观故意行为
比如,企业存在白条列支费用,针对固定资产进行加速折旧后并没有向税务部门备案等。
(三)税务机关的责任
比如,某些税务部门的业务人员对业务、新出台的税收法规缺乏足够的了解,或因职业素养低下等原因,给予企业错误的信息回馈,最终使企业面临税务风险。
(四)未能足额缴税
比如,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难以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税或出现预缴税不到位的情况。
二、当前税务风险可能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
依法缴税是每个公民、每一家企业应尽的义务,无论是对个体还是组织单位,出现税务风险之后,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税务风险出现意味着企业至少存在经营不善的问题,会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企业的信用,进而导致银行贷款等业务开展受限。
(二)税务风险往往会伴随滞纳金、罚款,会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三)税务风险会导致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受到限制。
(四)税务风险会影响政府补助、人才引进,令企业后续经营受到限制。
三、导致税务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导致企业出现税务风险的主要原因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一)主观恶意逃税,钻税法漏洞。这种行为违法,必须严格禁止。
(二)企业经营者及部分财务人员在经营项目开始前缺乏谋划,不了解税法相关规定,最终产生涉税风险。
(三)在项目经营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导致一些原本可规避的风险没有受到限制,最终形成重大风险。如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涉税风险,最终形成了纳税风险。
(四)针对经营项目的事后治理沟通协调不到位。
(五)企业对有关税收政策的执行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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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提高财务管理税务风险成本控制水平的有效方法
一、建立健全税务风险控制制度基础
企业若要提高财务管理税务风险成本控制水平,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而在开展经营项目时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程,将税务风险扼杀在摇篮中。
(一)完善企业内部税务风险及成本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工作是现代企业应对税务风险的有效方法之一。优质、完善的内控机制能够保护企业资产安全以及会计信息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而促进企业的经营方针能够得到贯彻执行,确保经营活动具有足够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
对企业来说,税务风险只是企业整体经营风险的一部分,属于内控管理工作的管辖范围。相关要求是:企业内部税务机构设置、税务风险管理人员配置、岗位职责及授权、风险评估等重要的业务流程内控工作均应按照有关规程严格执行,配以现代化技术运用、信息通畅沟通,共同助力提高企业内控水平。
(二)探索形成完善的税务代理制度
我国法律规定,税务代理人是指在法律规定代理范围内,代理人承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对相关税务事宜进行“代为办理”。特别是一些不具备独立税务核算能力的小型企业,可选择外部税务代理机构代为开展税务相关业务。如果企业与第三方税务代理机构形成稳定的委托关系、建立长期合作信任基础之后,在未发生特殊情况时应尽量维系合作,不应频繁更换税务代理单位。
二、构建税务风险预测系统
税务风险发生前会出现一定的“征兆”,故企业需要构建行之有效的税务风险预测系统,全面、系统、连续地对企业内部及外部经营、市场及政策变化情况等信息进行充分收集、分析、评价,从而将企业经营活动、业务流程中的疏漏之处找出并制定应对策略。
这一过程的作用在于,可对包括税务风险在内的诸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条件等进行全面分析和描述,在一定程度上围绕税务风险对企业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科学评估,最终确定风险管理优先顺序。
三、周期性监控税务风险
对企业来说,做好评估与预测税务风险的工作至关重要。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措施有效化解风险,既可以有效防范风险,又能够在风险确实发生时降低负面影响。
因此,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通过多元方式充分收集与企业经营有关的信息,之后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各类数据进行综合、全面的分析,以实现对税务风险的周期性监督、预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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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风险成本控制的要素
一、准确把握企业资产损失的内涵
企业若要实现降低税务风险、提高成本控制水平的目标,首先需要在日常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时,准确把握“资产损失内涵”。
通俗而言,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对现行税收有关规定、法律条文进行系统性了解,对可能引发税务风险的资产事项加以梳理,进而在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内控管理机制时充分考量。
比如,25号公告中的第二条规定中对“企业资产”进行了全新定义——企业拥有或实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的相关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对应应收票据、各种类型的垫款、企业之间互相往来的款项)等所有类型的货币性资产。
除此之外,企业商品存货、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各种类型的无形资产、现阶段正处于建设状态的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诸多类型的非货币性资产、债权性投资、股权性投资等均属于“企业资产”。
这一全新定义与之前的文件规定相比,没有再提及“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这一限制条件,即新的规定没有强调企业的资产损失必须与“取得收入”相关,但仍然需要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化把握企业资产损失的内涵之后,理应能够提高对税务风险的应对水平及企业经营成本控制水平。
二、主动防范并化解自行申报制度潜在的风险
对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来说,所谓“对政策、法规变化进行深入了解”并不仅限于“加强字面理解”,而是需要延伸,即对政策法规变化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相关业务开展流程(特别是税收方面的业务)会面临哪些实质性的变化进行深入分析,从而实现主动防范并化解自行申报制度中潜在风险的目标。
比如,同样是25号公告中规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可直接采取自行申报扣除的制度,而不再需要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批。这一政策规定调整说明国家税务总局针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方向、管理思路发生了重大变化。从表面上来看,企业一旦出现资产损失后,无需提交税务机关审批,在涉税业务流程方面有所减少。
但实际上,企业的涉税风险不降反增。原因在于:
(一)以前,企业发生资产损失事件后,可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通过报批后会有“准予扣除XX费用”的批文。
(二)批文属于“重要凭据”,企业按照批文指导行事,所面临的税收风险会大幅度降低,甚至不会承受税收风险。即使后期复查发现相关税收金额存在问题,主要责任也集中在税务机关方面,企业只需将未充足缴纳的税款补足即可。
(三)在新的申报制度下,企业出现资产损失之后,需要自行收集材料并提交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不再批复,而是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简单审核,没有发现违规情况后便可直接扣除。如果在事后发现企业存在多报、错报,导致税款缴纳不足的情况时,责任几乎全在企业端,企业有一定可能被定性为“偷税漏税”,需要缴纳滞纳金或罚款,导致企业经营成本上升。
由此可见,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对这种政策变化后,一旦出现问题的责任归属提高敏感度,在主动申报资产损失时,应当充分考虑,尽量提高申报准确性。
三、及时、有效做好与资产有关的会计处理工作,注意申报扣除时间
25号公告中,第4条规定明确指出:企业的实际资产损失会计处理必须依照有关类型,在特定时间内完成处理。比如,损失已经实际发生,完成会计层面处理后的实际资产损失必须在后续的年度申报环节才能真正完成扣除。如果是法定资产损失,企业需要将相关证据资料收集齐备,在第一时间向税务主管单位提交。完成上述作业并能够使法定损失资产具有充分的证明材料,满足各项损失条件(包括会计方面已经做好损失处理),最终才能在年度申报中扣除。
总体来看,企业资产损失出现之后,“会计处理”是重中之重。若忽略该环节,则无法基于税前扣除的方式完成处理。
25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对申报扣除时间的最新规定时间:无论企业出现哪一种类型的资产损失,申报扣除时间必须在已完成会计损失处理后,在年度申报中扣除。
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企业如果出现实际资产损失,则必须在当年的年度申报中执行扣除操作。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需要注意,该项规定的调整与企业税务风险成本之间的关联是:从根本上杜绝一种现象——某些企业基于自身利益考量,在某一年度出现实际资产损失时,并未在当年的年度申报中扣除,而是等到相关政策调整或是企业经营状况改编后,通过对实际资产损失发生时间进行“修改(造假)”,在后续年限的年度申报中方才扣除。
此外,这项规定调整也能够从根本上杜绝企业出现“对不同年度的利润进行综合调节,进而规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如此一来,企业必须直接面对每一年度的营收情况,出现营收不理想、亏损等情况之后,依然需要依法缴纳税费。在此基础上,督促企业选择正确的方法调整经营政策,而不是钻税法漏洞,转嫁风险。
四、分清资产损失申报种类及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
对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来说,分清资产损失申报种类及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同样是提高税务风险成本控制水平的有效方式。
(一)清单申报
应通过清单申报的项目包括:
1、企业在正常经营期间,按照常规市场价格,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销售、转让,从而引起的损失。
2、企业自主生产或从上游供货商处购买,暂未销售或使用,但在存储期间出现损失的非货币性资产。
3、企业的存货因各种原因出现正常损耗。
4、固定资产正常使用,逐渐达到甚至超过报废年限时,需要正常进行报废清理对应的损失。
5、诸如畜牧养殖相关企业,因养殖动物自然死亡而对应的资产损失。
(二)专项申报
除了上述五大类型的资产损失之外,企业出现其他类型资产损失之后,应采用专项申报的方式,收集完整的资料后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如果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无法判断某种类型的资产损失是否属于清单申报划定的范畴,则可以采用专项申报的方式扣除。
(三)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
1、实际资产损失。这种损失属于“常规损失”,应按照上文所述方法,完成会计处理后,在年度申报中扣除。
2、企业需要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充足的材料,目的在于证明相关资产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之后同样需要按照相关流程申报扣除。
3、针对以前年度发生但尚未在当年完成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按照规定被视为实际资产损失。法律允许追补至该损失实际发生年度扣除,但确认追补期限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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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立会计
综上所述,对任何一家企业来说,税务风险都是潜在的危机,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稍有缺失便可能引发税务风险。
若要有效规避税务风险或尽量降低税务风险的程度,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首先需要明确税务风险的类型、成因,之后制定行之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
在处理税务申报、资产管理工作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从根本上合理、合法地降低各项税费,最终实现规避税务风险,提高企业利润空间的目标。